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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曙光谈依法治国之路

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
【嘉宾简介】
李曙光简介 李曙光,男,法学博士,法学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,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。1995--2006年先后担任亚洲开发银行、世界银行中国企业破产与企业改革项目首席中方顾问、专家组组长等。2000-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任访问学者。兼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,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区协调人,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荣誉会员,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,北京市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副主席等。全国人大财经委新《破产法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、《国有资产法》、《期货交易法》立法起草小组成员。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学术委员,科学发展观课题组主要成员,领导干部学习读本《科学发展观丛书•五个统筹》(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)主要编委之一。 李曙光教授自8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企业破产与兼并问题,是该领域国内最早的开拓者之一,也是中国新《破产法》和《国有资产法》的主要起草者之一。由于李曙光教授等专家的不懈努力,新《破产法》于2006年8月27日在全国人大通过,《国有资产法》也进入立法进程。李曙光教授还先后参与《反垄断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、《涉外行政案件受理办法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等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政策(国发59号文、国发97-10号文)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。 李曙光教授著有《新企业破产法的意义、突破与影响》(2007)、《中国破产法:制度设计与操作指引》(2006)、《立法背后的博弈》(2006)、《反垄断法与政府公共服务体制建设》(2006)及《经济法词义解读与理论研究的重心》、《转型法律学--市场经济的法律解释》、《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转型期的改革》、《论宪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》、《Bankruptcy Law in China: Lessons in the Past Twelve Years哈佛亚洲季刊》、《论依法治国》、《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》、《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取向》、《破产淘汰--必要的丧失》、《晚清职官法研究》、《从"政策之治"走向"法制之治"》、《略谈"法制"与"法治"》、《论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》等著作和文章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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